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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15:00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7,524,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17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7,642,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63%。
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9,891,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2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633,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43%。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84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6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3%。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84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6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3%。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84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6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3%。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84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6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3%。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52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4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84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6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7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3%。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79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6,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91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0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726,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52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4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52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4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52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4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52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4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5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6%;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3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51%;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5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6%;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3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51%;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5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6%;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3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51%;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5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6%;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3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51%;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51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6%;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3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51%;反对3,0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8,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