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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平台注册地址结婚5年的夫妻,因感情原因离婚,一种一方提出双方订婚后,同居生活1年才领的结婚证,那这期间双方的收入可以看作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在探讨一对结婚5年因感情原因离婚的夫妻,关于他们订婚同居期间收入是否算作共同财产以及在离婚时能否分割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订婚同居期间与正式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订婚同居期间,尽管双方可能已经开始了共同的生活,但由于尚未正式登记结婚,因此这一阶段的收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在此期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比如共同投资或经营某项业务,并且所得收入有明确的共同所有意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收入是可以被视为共同财产的。
然而,一旦双方正式登记结婚,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一般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在离婚时,这些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公平分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订婚同居期间的收入,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为共同所有,否则在离婚时通常不会被纳入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
综上所述,订婚同居期间的收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也不会被纳入分割范围。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当事人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