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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北斗鼎铭昆明陈永彬:合同成立、生效与有效 律动律享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8-07 20:03:03点击:

  合同成立、生效与有效是不同的概念,前者为表,后者为里,合同有效是基础,合同成立与生效是形式。合同从诞生时间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成立前、成立后及生效后,当事人在不同阶段负有不同义务。合同有效主要从当事人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和合同本身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等六个方面来考察。

  合同纠纷案件涉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包括合同生效和合同有效两个方面,可以说一个为表,一个为里。简单说来,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程序问题;合同有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实体问题。很多时候,人们会把这两个方面混淆为一个问题,这会导致对合同效力产生错误认识。云南省高院在审理陈发树与红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对合同效力也发生了错误理解,导致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见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42号),由此可见,合同效力问题不容忽视。

  依据《民法典》第13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也有例外。

  合同成立要经邀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都从相对方知道或收到对方都意思表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合同成立一般要具备主体、标的及其数量三要素,否则,合同不能成立。依据《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实践性合同以一方履行合同为成立),《民法典》第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民法典》第502条规定,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一事项需要批准的,则相关合同在未经批准之前不生效。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依据此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署的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但在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前未生效。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仅以矿业权转让申请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签署后成立,但在审批局机关批准前未生效,但并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再次明确合同无效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规定,杏彩平台登录注册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由所出资企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生效及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在条件成就之前及期限到来之前,合同是未生效的。当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或者促成条件成就的,则视为条件不成就或者已成就。

  合同成立前,当事人就订立合同进行磋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彼此信赖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彼此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不得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同时相互负有保密、协助、通知等义务,这种义务也称之为先合同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上述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者被变更、被撤销,造成对方因合理信赖合同能够有效成立而发生损失的,有过失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也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119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502条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矿业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转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转让款及利息,并由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上述规定可见,依法成立的合同,即便尚未生效,依然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各自合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对方损失,守约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合同成立的违约责任与合同生效后的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违约责任的范围不同,合同成立后的违约责任仅限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生效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合同生效之后的违约责任是全方位的,要看具体违反哪一项约定。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就是如果一方撕毁合同,无论是成立合同还是生效合同,守约方都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就成立合同而言,如果负有办理生效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视情况判决守约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就生效合同而言,守约方可以视情况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前面说的合同成立与生效解决的是合同效力的程序问题,也就是表的问题,现在说的合同有效与无效解决的是合同效力的实体问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是否有效可以从合同主体资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以及合同本身三方面来考量。

  有效合同首先当事人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部分特殊民事行为还需要行为主体具备特定资格,否则合同无效。对自然人来说,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合同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其年龄、智力、精神的合同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而言,依法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部分部分主体依法不能从事一些特定行为,比如民法典关于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的规定。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第二个要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如果双方通谋意思表示不真实,则该法律行为无效:1.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指一方当事人被欺诈、被胁迫、被趁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或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在此情况下,被欺诈、被胁迫、被趁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在一年内有权申请撤销合同;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在90天内有权申请撤销合同;2.当事人双方通谋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民事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46条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对于一些关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重要合同,法律规定要通过竞争方式签订合同,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个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工程发包、政府采购及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方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私下签订协议的方式签订相关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另外,有些合同不允许当事人再次流转,比如工程禁止转包、禁止再分包。有些合同经业主同意可以再流转,比如工程总承包可以进行专业分包、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未经业主同意流转无效。

  我国法律对有些标的禁止经营,有些实行特许经营,如果当事人订立对合同违反上述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禁止经营比如毒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国家保护的文物、化石等,当事人以上述物品为标的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涉及金银等贵金属、食盐、烟酒、药品等特殊商品,以及从事道路运输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须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才能进行交易,否则,相关交易合同无效。

  以上两种情形都涉及合同整体无效,但还有一种情形,不涉及合同整体效力,但会涉及合同部分条款效力。比如关于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以及格式条款不得单方免责的规定,杏彩平台登录注册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条款无效。

  公序良俗也就是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这条是兜底性的规定,也是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补充。具体内容要看以后对司法解释以及由法官灵活掌握。

  如果当事人对合同行为出于恶意,直接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比如擅自处分第三人财产、合同履行侵害第三人物权的,合同无效。

  合同属于私法行为,但合同约定往往会涉及公法规定,如果合同约定违反公法规定,那该约定也无效,比如双方合同中约定逃税,合同约定排除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这样的约定自然无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507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第杏彩体育,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第效力。也就是说,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生效。

  合同有效是基础,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无效合同至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无效合同生效与否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有效的基础上,再来研判合同成立与生效才有意义。所以,当一个合同在我们手上当时候,我们首先要考虑应当是其是否有效的问题,其次再来看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解决了合同效力的问题后,再根据当事人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规范来设计合同的架构、具体条款,这也是起草、审查合同的正确方式。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合同的不生效、无效与合同不能履行是不同的概念,有些人会把合同不能履行与合同效力问题混淆。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来界定不能履行的含义,不能履行包括法律上不能履行和事实上不能履行,对此也可以将其列入情势变更的范畴。它与合同效力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合同效力问题,一个是合同履行问题。对合同不能履行问题,依照情形变更原则,当事人可以主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成立、生效与有效是关于合同效力的不同概念,正确地区别这些概念,能够让我们对合同效力有正确的认识,避免在合同效力问题上犯错误。对于合同效力,我们可以这么说:合同成立≠生效,生效≠有效,效力待定≠无效,未生效≠无效,撤销≠解除,搞清楚了这些,才算真正理解了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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