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体育法律顾问渐成政府“标配”(鉴政)
杏彩体育官网杏彩体育官网法治政府,重在依法行政。在具体行政管理中,需要法律专业人士为依法行政提供建议参考,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服务,这一群体就是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律顾问逐渐成为各级政府的“标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闭幕后,浙江省省长李强回到杭州,第一时间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召开了一场工作座谈会。
“省长开门见山,会上第一句就是‘围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我们想听听大家的看法’。”虽然会议距今已有半年多时间了,但是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之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仍然对那场会议历历在目。“大家畅所欲言,会议气氛热烈,我当时发了言,主题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时至今日,对于自己和政府“打交道”的情况,章靖忠用“渐入佳境”来形容。“之前有很多律师反映,法院民商案件受理不堪重负,仲裁机构案源却较为有限,造成后者‘有力没处使’。我向省政府建议,应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作用,推动地方仲裁事业发展,得到了肯定。”
近些年来,各地政府密集出台法律顾问聘请办法、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对法律顾问工作加以鼓励和规范,使其成为一种时尚。同时,从早期为政府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到如今协助政府审查法律文书、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从早期的“事后处理”到如今的“事前审查、事中跟进”,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宽广。
“政府领导往往思考政策的问题多些,我们更多的是考虑法律问题。这样,政府决策就多了一种视角,多了一份思考,多了一份决策科学的保障。”从事多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黑龙江利和律师事务所夏炎焱,深有感触。
“真不容易,总算批下来啦!”前段时间,山东省临邑县政务中心副主任高鹏终于松了口气,他说,“拟定这份《临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历时6个多月,六易其稿。”
文件“难产”,是卡在了曹法东这儿。曹法东是当地法制办副主任,也是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之一。严谨的曹法东不放过文件可能出现的任何纰漏。“文件第七条规定涉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开交易的范围,原稿中为‘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还应加上‘政府投资’这一项,才算完整。”
眼下,每逢重大决策事项研究、重要合同审查、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临邑县政府必请法律顾问到场。“过不了法律顾问那一关,我这儿就不签字。”这是临邑县县长林春元常说的一句话。
当然,政府法律顾问,不只是停留在列席政府会议、审查政府文件上,更要走出机关大院,到群众中去,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实践证明,察民情、解民忧,能将专业知识和实际情况更好地结合起来,能为政府提供更科学的建议参考,能让更多的领导干部信仰法治。
4月25日晚,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官塘村村民郭道兰,因病被送至医院。不幸的是,在辗转路途中,尽管有医生的紧急治疗,郭道兰还是不幸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与院方发生了激烈冲突。
关键时候,法律顾问发挥了作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我更容易获得村民信任。我耐心向村民解释,告诉他们法律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经过7天的协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官塘村法律顾问、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承群说。
“这要是在过去,很容易诱发更大的冲突,局面不可收拾。”据郑蒲港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起,新区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每个村都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
尝到甜头的不仅仅只有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如今,各地都把法律顾问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纷纷建立“村村有顾问”制度,甚至有些地方还提出,“法律顾问要24小时开机,村民有需要,立即联系到”,“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每月必须有若干工作日在村里值班”。
时间久了,法治思维逐渐在全社会“扎根发芽”,从各级领导干部到广大村民百姓,都开始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湖北恩施曾一度成为全省信访重灾区,很多基层乡镇的办公室门前,都有扛着铺盖、准备打“持久战”的村民,这种信访方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还带来了不良示范效应。
“少数领导干部缺少法治思维,群众缺少法律专业人士指导。”当地政府经过多次调研、找准症结,并于去年年初出台了《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尽快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事实证明,聘请法律顾问并非“赶时髦”“做摆设”。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群众的观念改变了,多年的矛盾纠纷化解了。“既讲情又,驻村律师说的都是我能懂的道理,合村民的胃口,服村里的水土。”8年的湖北恩施的村民谭发连,在驻村律师鲁诚的帮助下,终于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不久前凭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谭发连拿到了200多万元的房屋安置补偿。
党委政府的群众工作思路也发生了变化。如今,恩施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普遍感受是:过去是领导签字督办的人治思维,是“法外施恩”的经济手段,是司法机关和涉案行政机关“搞单干”,结果是经常遭遇“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现在是突出法治思维,让问题解决回归法治渠道,引入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力量,更多的是收获“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喜悦。
法律顾问,大有可为。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法律顾问制度迎来大发展。记者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有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达3.9万多家。2010年到2013年间,全国律师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8.7万多份,参与重大项目研究1.6万次,参与重点事件研究1.7万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9.5万次。
记者还注意到,就在去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没多久,法律顾问制度又有了新突破。安徽省委首批聘任5名法律顾问,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当时,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聘任仪式上,还旗帜鲜明地指出,“法律顾问,既然顾了就要经常去问”。
“既然顾了,就要经常去问”,既是看到了以往的问题,也是对今后的要求。采访中,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崇敏就指出了当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两大症结:“一是外部动力不足。通常情况下,做政府法律顾问没有费用或费用极少,与其劳动付出极其不相称,因此有些律师不愿做政府法律顾问,即便是担任了,其心思也只是赚取名声而已。二是内部动力不足。有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欠缺而不想用法律顾问,认为做决策要咨询法律顾问,太麻烦,会影响工作效率。”
“要消除症结,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重视法律顾问,把向法律顾问咨询作为一个工作习惯培养起来,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作为一道必经程序固化下来。”长年从事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旺荣建议,既要保障法律顾问的“异议权”,使其不受干涉地就政府行为发表意见,也要注重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如因法律顾问的缺位而导致决策失当甚至行为违法,应追究责任。唯有如此,法律顾问才能真正成为违法行政的“守门员”,科学决策的智囊团。